http://www.hteacher.net 2021-03-31 10:36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1.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 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 相结合的办法。
2. “特岗计划” 一次性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 或二次招聘,根据各盟市需求确定。二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第一次未 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自治区将根据各地未完成计划及考 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 拔进入面试。具体补录时间等事项,根据各地需求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 公布岗位。招聘公告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 //www. nm. zsks. cn )、北疆就业网(http: //www. nmbys. cn) 向社会公布。
2. 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络 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教育招生考试中 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 认。4月15日开始,考生可以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 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3. 笔试。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项笔试,笔试工作 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 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报考普通学校教学岗位和民族语言授课 学校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等汉语授课教学岗位的,均使用国 家通用文字答卷;报考蒙汉兼通教学岗位的,试卷分为蒙汉文两
部分,汉文部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卷,蒙文部分使用蒙文答卷; 报考蒙语文教学岗位的,使用蒙文答卷。不按规定答卷的,按零 分处理。笔试总成绩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详见准考证)。全区分设8个 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 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考生可以就近选择考区参加考 试。笔试在标准化考场组织进行。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入场进行指静脉验证。
笔试成绩在2021年5月15日后公布,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 试信息网上查询。自治区将考试成绩以盟市为单位转盟市教育行 政部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笔试合格拟参加面试 人员进行再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 试人数原则按笔试合格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道德与法治、历史、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 及报考人数较少的边远地区面试人数达不到1: 3的,可按1: 2 比例进行。
4. 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由盟市或旗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由盟市确定。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 本地“特岗计划”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面试工作程序、内容、 要求等,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旗县(市、区)做好各项相关工 作。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面试 重点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
等)和教育教学能力。报考普通学校教学岗位和民族语言授课学 校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等汉语授课教学岗位的,使用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蒙汉兼通教学岗位的,需同时考察国家通 用语言和蒙语表达能力;报考蒙语文教学岗位的,使用蒙语作答。 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总成绩100分。
面试(试讲)时间:2021年5月20日一6月10日,具体时 间、地点由相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 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就读学 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原 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 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NICE )成绩”;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 学校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如上述证件与面试名单信息或网报 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5. 成绩确认。本次招聘考试的最终成绩由考生的笔试和面试 成绩按照4: 6的比率计算生成,即:总分=笔试成绩4-1.5x40%+ 面试成绩x60%o
6. 考察。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考人员所在地街道办 事处、派出所等部门,对所有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和遵纪守 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上述方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其 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组织面试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面试通
过人员进行体检。
7. 公布名单。各设岗旗县(市、区)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体 检结果,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 1的比例确定本地区拟聘人选,加 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后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盟市填 写《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 人员统计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加盖盟市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制等部门公章后,务于2021 年6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同时向社会公示。教育厅将 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北疆信息网再次向社会公示。
8. 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培训方式、 内容及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文通知。
9. 签订合同。拟聘“特岗教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设岗旗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 同》)。
设岗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秋季开学前将招聘的 “特岗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设岗学校负责安排教学工作并进 行日常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编制情况和实际 需求,统筹考虑,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和教师严重短缺的乡村 学校。其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特岗教师”必须优 先满足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需求。
(二) 设岗旗县(市、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 育部门要按《聘用合同》,尽快为“特岗教师”办理工资发放、规 定的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落实周转宿舍等相关生活保障措施, 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指导设岗位学校做好“特岗教师”
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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