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3-12-06 16:23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考情分析
关于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各地区的特岗教师,还有市直考试中都是重要知识点,考察方式多以单选题和多选择题以及简答题进行考察。单选题考察频率最高,在考察单选题时常以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概念反选。通过呈现概念选择不同的目的,因此需要识记。
第二:地位反选。因此要明确不同目的之间的地位关系,防止混淆。
第三:关系考察。关系考察频率最高,并且学员总会将各部分之间关系混淆,因此关于各部分的关系一定要重点讲解。
因此在学习此部分知识点时既要注重课堂理解,也要注重课下识记。
二、知识解析
教育目的的层次性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与教师的教学目标。其依次是从宏观到微观的角度进行排列的顺序。
1.国家的教育目的--最高层次
国家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培养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着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第二层次
(1)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结合教育目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特点制定的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要求。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人的成长发展奠定德智体各方面的基础;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则是培养各种专门人才。
(2)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教育目的是针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定的教育对象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对象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制定培养目标需要考虑各自学校学生的特点。
3.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对特定教育阶段的课程进行的价值和任务界定,是特定教育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4.教师的教学目标--第三层次
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如一节课、一个单元或一个学期)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预期变化。
教师的教学目标是微观层次的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具体化的培养目标,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他们彼此相关,但相互不能取代。
注意:(1)假如考题中询问教育目的的第三层次是什么时,选择教师的教学目标。
(2)学习目标不属于教育目的层次结构的范畴。
三、题目演练
由国家制定的,规定着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要求是()。
A.教育目的 B.培养目标 C.学习目标 D教学目标
【答案】A。解析: 本题考察为概念性考察,识记即可,由国家制定的,规定着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要求是教育目的。因此选择A。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文文
上一篇: 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教育起源说
下一篇: 教师招聘考试:语文备考知识点-写作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